16岁辍学少年性侵12岁女孩,周五(19日)在槟岛浮罗山背地庭面控时表示不认罪,推事允准以4000令吉保释外出,并将此案订于9月5日过堂。
被告被控于本月10日晚上9时,在直落巴巷性侵12岁女孩,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将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
为了保护受害者,开庭时法官谕令公众和媒体离开法庭,媒体不准报告任何可能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讯息,包括被告名字。
父亲坐牢中 需打工顾残疾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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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透过法律援助律师谢英顺求情时说,其父亲因为犯罪目前在监狱服刑,母亲是名残疾人士,他需要打散工照顾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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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允缴4000保外
推事谢慧婷(译音)最终批准被告以4000令吉保释外出,并附加条件禁止被告接近及骚扰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同时也禁止被告与其他证人接触或骚扰他们,直至案件审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