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拉扎鲁丁驳斥失踪案必须在当事人失踪超过24小时后才可报案的说法,并斥责这是“神话”(Mitos)。
他说,民众无需等待家人或朋友失踪超过24小时后才报警。
他澄清,失踪案件需要24小时后才作出投报一事,是不负责任者散播的谣言。
“有人说需要超过24小时,有人说48小时,甚至有超过72小时的紧迫时间,这全是神话。”
拉扎鲁丁周四接受《光芒日报》访问时指出,若发现有人失踪或无法取得联系,可以在马上到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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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强调,这是为了防止有不幸的事件,在被投报失踪者身上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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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劝告民众协助发送失踪案件的消息。
“民众的协助有助警方,我们通过各种管道发送失踪者的消息,让民众可以协助警方查案。”
日前有网民询问,投报失踪案的标准作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