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陆税收局首席执行员拿督阿布塔里克解释,政府引入电子发票系统旨在利用技术创建更强大且可靠的税收系统,并且提高企业工作效率及减少行政事务。
他说,下个月实行的电子发票,将协助企业减少行政负担、降低人为错误、加快开具发票的过程。
“实行电子发票系统,对企业而言是利多于弊,因为减少文书工作时间,将让企业有更多时间用来探索商机和进行创新发想。”
“这对政府而言,意味着有更好的数据完整性及合规的税收制度,这项举措也符合政府主张的透明、改下和包容的经济愿景一致。”
阿布塔里克今日(16日)是在出席由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中总)举办的”名人讲堂4.0:讲解电子发票系统”时,如是指出。
他表示,他理解企业对于实行电子发票的担忧,因此内陆税收局已准备为企业提供各种援助,包括提供培训、资源和指导,以确保国内企业都能顺利过渡到电子发票系统。
“电子发票的好处非常多,不仅促进经济企业的实时交易追踪、减少欺诈。这也是朝着更加互联和集成的经济迈出的一大步,它将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效率。
他也提及,首阶段将有约5000人实行电子发票。
“截至今年6月30日,已经有超过5000家企业已收到他们客户的身份识别(ID)和密码。”
此外,阿布塔里克也宣布,目前已有超过1000家先锋公司,已获批参观MyInvois 应用编程接口(API)。”
“自今年5月24日起,先锋公司已经采用电子发票系统,然而政府的电子发票实行日期为下个月1日(8月1日)。”
”这显示先锋企业已经准备就绪,当中甚至有公司成功将电子发票系统整合到日常运营。”
他补充,4月10日至6月30日,内陆税收局在进行环境测试中发现,已经有2050万次的应用编程接口申请。
阿布塔里克强调,该局致力于为企业和利益相关方提供支持和资源,并并且希望企业将实行电子发票系统视为创新和成长的机会。
“如果国家想要进步,那么改变就是无法避免的,距离8月1日尚有16天,企业仍有时间了解和实行电子发票系统。”
8月须实施电子发票 违法者恐面2万令吉罚款
内陆税收局提醒,8月起年营业额达1亿令吉的企业及商家须实施电子发票,违法者恐面对最高2万令吉罚款!
内陆税收局首席执行员拿督阿布塔里克表示,随着电子发票系统下月起开跑,年营业额达到1亿令吉的企业及商家,务必赶在最后期限处理电子发票系统。
他说,尽管《1967年所得税法令》阐明,企业及商家未开具电子发票属于违法行为,一旦罪名成立,恐面对最低2000令吉,最高2万令吉的罚款。
不过,阿布塔里克今日(16日)在出席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中总)举办的“名人讲堂4.0”,讲解电子发票系统后,向媒体表示,倘若有商家或企业无法如期实行电子发票,可向当局寻求援助,而内陆税收局将根据个案来处理。
“根据法律,罚款是必然存在的,但我们也会针对个别情况来酌情处理。”
“我们希望这些商家和企业,能够到邻近的内陆税收局寻求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