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涉嫌在槟城敦林苍祐大道,遇到交警截查时拒停并逃跑的巫裔司机,周二被警方押往浮罗山背地庭提控。
36岁的被告菲道兹于周二早被警员押往地庭面控时,全程低下头,以手遮脸,避免样子曝光。
被告一共面对3项提控,包括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在这项条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对2年监禁或最高1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鲁莽与危险驾驶),一旦罪成,可面对监禁不超过5年及罚款介于5000至1万5000令吉,以及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 (使用毒品)条文,一旦罪成,将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聆听控状后,对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及鲁莽与危险驾驶罪行表示不认罪,推事批准被告各以4000令吉及5000令吉保释外出。至于使用毒品罪行被告则认罪,由于化学报告未出炉,推事批准被告以2200令吉保释外出,案展8月24日过堂。
- Advertisement -
被告菲道兹(36岁)被控于本月10日,早上8时在敦林苍祐大道遇到交警截查时拒停并逃跑,在马路上与警员展开追逐战。被告在逃亡5公里的过程中,引发多宗交通意外,包括驾驶的货车撞向路旁停泊的轿车。
- Advertisement -
警方最后追到湖内金三角一带,眼看货车险些要擦撞到警车时,警员被迫朝货车轮胎开一枪,迫使货车最终因爆胎撞飞至分界堤,被告最终被警方逮捕。
根据槟岛西南县警区主任卡玛鲁早前表示,根据调查,被告在没有驾驶驾照,毒品检测呈阳性,同时也拥有多项犯罪记录及1项毒品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