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台湾雇主不得强制年满65岁劳工退休,得由劳雇双方协商延后强制劳工退休年龄。
台湾立法院15日三读通过《劳动基准法》修正草案,解除强制劳工年满65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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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台湾中央广播电台和东森新闻网等报道,台湾目前虽有《中高龄者及高龄者就业促进法》,然而《劳动基准法》中有强制退休规定,彼此相抵触,加上台湾缺工危机蔓延,少子化问题导致劳动力缺口不断扩大。国民党立委王育敏和国民党立院党团皆提出修订相关条文,经社会福利和卫生环境委员会审查,依民进党籍委员王正旭、民众党籍委员吴春城等6人所提修正动议通过。
《劳基法》修正案三读通过后的条文明定,雇主不得强制年满65岁劳工退休,得由劳雇双方协商延后强制劳工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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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立委王正旭说,他与吴春城共同提出修正动议,增订关于强制退休年龄可经劳雇双方协议研议,提供延后退休者明确的法令依据。此修正动议获得各委员支持,但放宽退休年龄上限要交付劳资协商方式进行。鉴于劳资关系仍有努力空间,劳动部必须留意劳资双方是在对等条件下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