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开垦再申请,是错的!”
霹雳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沙拉尼说,很多人明知先开垦是不对的,但还是会这样做,并且在有了成果后再去申请,若政府批准,开垦者也需要缴付6倍的罚款。
他说,任何人要在政府土地上作业,就必须正式向县土地局提交申请,并由该局展开研究;若认为适合被申请,少于2英亩的土地,可由县土地局决定是否批准,反之则需带上土地与矿务局及州行政会议定夺。”
另外,大臣表示,当有人向当局申请临时地契时,必须先探讨相关地段属于什么单位管辖。
他说,当政府要在政府土地上发展时,有关土地却已有人该处进行耕种行为,政府可以在不给予赔偿情况下取回土地。
“州政府会发出通知要求停止开垦,再进一步则是可以查封、充公或是摧毁农作物,这都是政府权限。”
沙拉尼周四在霹雳州议会口头问答环节,回答巫统彭加兰峇哈鲁州议员阿兹曼、土团党阿罗邦苏州议员诺阿兹曼、巫统亚亦君令州议员依山、伊党新芒魏兼州议会反对党领袖拉兹曼的提问时,如此表示。
他也指出,州政府除了实施跨部门的各种举措和项目以使粮食安全议程取得成功外,也鼓励人民参与农业活动,以能够共同实现该议程。
人民若有兴趣耕种 可向土地局申请
沙拉尼说,原则上,州政府已提供可用作粮食作物项目的土地资源,即已公布为粮食安全区的地区,以及为此目的而发展的任何合适的政府土地。因此,有兴趣为耕种的人民,都可以向土地局办公室提交建议书并填写申请表和场地规划以供考虑。
他表示,对于土地面积在2英亩或以下政府土地的申请,审批机关是土地局官员,而超过2英亩土地则提交给州政府批准,而租赁期不超过99年。至于临时地契类别,面积为5英亩及以下的土地可以向土地局提交申请,而面积超过5英亩的申请必须提交州政府以取得批准。
“与此同时,对于有兴趣从事农业活动的人民也可以在保留地租赁类别下提交申请。属于这一类别的土地类型包括开放土地、矿区土地和宪报公布的河流保护地。”
他说,霹雳土地及矿务局办公室也在不断改进更迅速处理土地申请的问题,其中包括缩短适用于所有霹雳土地局的 e-Land 系统的流程。这一步骤可以确保加快土地处置事宜,以实现霹雳州粮食安全政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