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重申,年销售额低于15万令吉的小商家无需签发电子发票,当局也允许微型及中小企业,每个月只需发出合并所有销售交易的单一电子发票,并在下一个月的首7天内交给内陆税收局。
她说,政府鼓励小商家参与电子发票计划,以配合国家迈向业务数码化的愿景。
她指出,政府将会尽力帮助相关商家,其中一些措施包括允许微型及中小企业,每个月只需发出合并所有销售交易的单一电子发票,并在下一个月的首7天内交给内陆税收局。
她周一在一项记者会指出,有两种提交电子发票方式,分别是通过不涉及额外费用的MyInvois网站和销售点(POS)系统,或与MyInvois系统整合的商业会计系统。
“政府也提供税务优惠来帮助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使用这一系统,包括缩短资本补贴申领期限,以及微型及中小企业所承担的咨询费开销,将享有每个课税年高达5万令吉的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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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政府将采取“教育和纠正”方式,以确保电子发票能够在过渡期更灵活实施。
另外,微型及中小企业( PMKS)落实电子发票措施是从2025年7月1日开始,并非今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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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陆税收局早前发文告证实,今年8月1日实施的第一阶段电子发票措施,仅适用于年收入或销售额超过1亿令吉的公司,目前没有要求第一阶段的公司,从PMKS企业获得电子发票以用于申报费用。
“因此,从今年8月1日起,PMKS可以继续照常营业,无需发出电子发票。一般来说,在电子发票措施实施初期,纳税人无需取得电子发票,作为申报费用的凭证。”
为了帮助和便利电子发票的提交,该局提供了MyInvois网站以及销售点系统,PMKS可以免费使用以处理所有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