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打州居林一家杂货店私藏1公斤装津贴食油拒卖给顾客,吉打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接获投报后展开调查,执法人员乔装成顾客上门欲购买食油时,揭破杂货店仓库竟私藏多达222公斤总值约555令吉的津贴食油,全部当场被充公。
该局主任莫哈末尼占周一下午发文告指出,当局接到公众投报后展开调查,并在本月7日中午12时到居林玛慕花园一家杂货店展开取缔行动。
他说,居林分局执法人员乔装为顾客到该家杂货店欲购买1公斤装津贴食油,但发现货架上并没有出售,之后询问店内一名本地员工,被告知已无货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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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再进一步检查时,发现店内仓库有一批重达222公斤总值555令吉的1公斤装津贴食油,并当场充公。”
他说,当局援引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16A(1)(a)条文调查此案,一旦罪成个人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若个人重犯,可被判罚款不超过300万令吉、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至于公司则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00万令吉,若公司重犯,可被判不超过500万令吉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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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说,此案也可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下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