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提醒,私人就业机构须持有执照才能进行招聘活动,否则属违法行为!
人力资源部长沈志强表示,根据《1981年私人就业机构法令》第7条文规定,任何在雇主和求职者之间充当中介展开的招聘活动,包括广告招聘,都必须持有大马半岛劳工局(JTKSM) 发出的执照,否则属违法行为。
“一经定罪,可被处以不超过20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他是在志期7月1日的国会书面,答复伊斯兰党本筒国会议员拿督阿旺哈欣的质询时表示,去年大马半岛劳工局立案调查5宗无照招聘活动,其中2宗已经被提控上庭,总罚款金额达3万5000令吉。
他说,截至今年5月,大马半岛劳工局也立案调查2宗无照招聘活动,而该局也将提控违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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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沈志强也表示,为了应对日益猖獗的线上求职诈骗活动,人资部通过大马半岛劳工局采取多项举措,包括:
1. 通过报章新闻报道通报公众,尤其是有意通过中介寻找海外工作者,勿轻易被海外高薪工作诱惑。
2. 通过JTKSM官网,公布持有私人就业机构(APS)执照的公司,以供民众进行确认。
3. 确保进行招聘活动的私人就业机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JTKSM发出的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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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为高等院校学生开展劳工教育计划,提高他们对海外打工骗局的认识。
5. 检讨及修订《1981年私人就业机构法令》,加强打击无照招聘执法行动。
6. 对无照招聘活动的中介及代理,采取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