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华裔男子未经内政部批准,售卖可兰经产品,包括电子书和播音机,周二在《1986年可兰经印刷法令》第6(1)条文下被控上乔治市地庭,被告俯首认罪,被判罚款1万令吉。
被告彼得庄建宝(31岁,译音)被控于3月26日,在日落洞南英达路(Jalan Selatan Indah)的婴儿用品店,拥有13本可兰经电子书、492个可兰经播音机及59个宣礼播音机,触犯《1986年可兰经印刷法令》第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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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仄马哈兹尔说,被告并未获得内政部的批准,而售卖并拥有这些可兰经产品,要求推事判罚最高额的罚款,以对其他商家起警戒作用。
法律援助局律师求情时指出,被告是销售员,月薪8000令吉,此案是被告初犯,希望推事给予最轻判罚。
推事茜蒂努鲁苏海拉宣判,罚款被告1万令吉,若无法缴清需监禁12个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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