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政府将分阶段推行电子发票,惟年营业额低于15万令吉的企业,可豁免使用电子发票系统。
第二财政部长拿督斯里阿米尔韩沙指出,8月1日起,我国将阶段性实行电子发票,规定所有企业达到年营业额门槛,必须使用电子发票系统。
他说,为方便中小型及微型企业,政府提供二种向内陆税收局(LHDN)申报电子发票的方法,包括通过 MyInvois 官网和和应用编程接口(API)。
“若使用MyInvois官网提交电子发票,并不会增加企业营运成本,因为该网站是供企业免费使用和浏览。”
政府也注意到,由于面临的挑战和限制,特别是对于小商贩如炸香蕉摊、路边摊或家庭到家庭业务等,适应电子发票需要较长时间。目前,年销售额低于15万令吉的小商贩无需开具电子发票。
然而,政府鼓励小商贩参与电子发票计划,以符合国家商业数字化的愿景。政府还将确保向电子发票的过渡期能够更加灵活地实施,采取”教育和纠正”的方法。
政府将继续致力于在全面实施电子发票的过渡期内,帮助包括中小微企业和小商贩在内的所有公司。
“若企业选择自行开发电子发票系统,政府将提供税务奖掖,包括自2024纳税年度起,企业购买信息及通信技术设备(ICT)和电脑软件的资本津贴申请期限,从4年缩短至3年。”
“从2024年至2027纳税年度,中小微企业每个纳税年度可获得最多5万令吉的咨询费用税收减免。”
阿米尔韩沙是在国会下议院,答复行动党马六甲市国会议员邱培栋询问落实电子发票的详情时,如是指出。
针对路边摊和小贩,阿米尔韩沙表示,倘若企业的年营业额未达15万令吉,可豁免使用电子发票。
“不过,政府仍然鼓励这些企业使用电子发票。”
同意批准微中小企业 每月只发合并所有销售交易单一电子发票
政府同意批准微型及中小企业,每个月只需发出合并所有销售交易的单一电子发票。
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阿米尔韩沙指出,微型及中小企业只需在下一个月的首7天内,提交该电子发票予内陆税收局。
“政府意识到微型及中小企业在采用电子发票时将面临的挑战,特别是营运成本增加、技术的应用,以及掌握电子发票的知识程度不一。”
他今日(2日)在下议院回答希盟马六甲市国会议员邱培栋的提问时,这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