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司徒瑞琼
槟州垃圾源头分类执法周一(7月1日)正式开跑,没作垃圾分类市民一旦被控上庭,将被罚款最高可达2000令吉或监禁最高1年,或两者兼施。
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方美铼周日接受本报访问时强调,垃圾源头分类事在必行,执法人员周一(7月1日)就会出动,只要发现市民没做分类,一袋里有超过5种可回收垃圾,就会发出“第一次警告”。
“如果屡劝不听,收到第二次警告信后还再犯,那我们只好开出罚单。”
一旦开罚,罚款最高为500令吉。若事主被控上法庭,则会面对最高2000令吉罚款,或监禁最高1年,或两者兼施。
州政府6年前已通过垃圾源头分类,当时还推出“一屋两袋”口号,促请人们将可回收垃圾和厨余做好分类,分成两袋后按市政厅制定的个别时间丢弃,方便工作人员收取。
槟、威市政厅是每天派工作人员收取不可循环的厨余,并于周六一天,收取可回收垃圾。
但条例通过后先进入醒觉教育阶段,后又碰上新冠肺炎疫情的全国封锁期,所以未有执法。
方美铼表示,州政府认为疫情已过,目前已到重启垃圾源头分类的最好时机。
“所以周一起,人们不要再抱侥幸心态,要开始做好分类,我们会正式执法。”
他强调,周一起垃圾源头分类依然走“一屋两袋”,即市民必须将可回收垃圾与厨余等分开丢弃,可回收垃圾只在周六收取。
“当然,市民也可将可回收垃圾,自行送去私人回收站和店家售卖,或捐予慈善组织回收行善亦可,不受限制。”
方美铼说明,周一(7月1日)起槟、威市政厅执法人员将按照各住宅区垃圾收取时间出动,到各住宅区作抽样垃圾检查。
他同时呼吁固体废料回收公司,或其他有兴趣企业,可联系本身,与州政府合作推广垃圾源头分类,如收取可回收垃圾或给市民提供奖励或报酬。
“这会起鼓励作用,我们期望通过教育醒觉、奖励和执法等多种方式,让市民养成分类习惯,为自己同时更为环保。”
他说,在垃圾源头分类执法行动开跑后,地方政府也将启动宣导行动,包括进入学校和在社区大力宣传,让槟民重新适应垃圾分类。
槟岛市长拿督拉詹德兰早前便提及,槟城每天制造约2000吨固体垃圾,平均每人每天1.11公斤垃圾。槟岛每天则是约800公斤,即每人每天1.01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