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华妇独自到泰南合艾旅行,3天后从玻州巴东勿刹关卡回国时,背包被安检扫描器发现有多达6万5160令吉现金,由于她没有先前依法申报该笔巨额现金而被关税局扣查。
玻州关税局局长依斯迈周五(28日)在记者会指出,任何携带超过1万美金(约4万7200令吉)者,无论是出入境,都必须在7号表格申报。
他说,涉及此案的华妇是来自北马的一名餐饮业者(47岁),她6月24日下午2时40分从玻州巴东勿刹关卡入境时,其背包被安检扫描时,发现里面有超额并没有申报的现金。
依斯迈说,执法员在妇女背包内没有发现其他违禁品,只有私人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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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玻州关税局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a)条文及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28B条文调查,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300万令吉或不超过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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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是玻州关税局今年第一宗破获携带巨款却没有依法申报的案件。”
他说,华妇已获得关税局口头保释,当局并会进一步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