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常男剪刀弑母案”,警方援引谋杀条文将涉嫌以剪刀弑母的华裔男子控上庭,推事批准被告送往精神病院,接受精神病检查一个月,待医药报告出炉并订于7月24日过堂。
40岁被告孙勇文(译音)周一(24日)在乔治市地庭面控,他在通译员用马来文念出控状后,点头表示明白控状内容,基于谋杀属于高庭权限,被告无需在地庭表明是否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在本月15日傍晚5时47分,在湖内Alor Vista组屋住家蓄意谋杀67岁母亲蔡亚珍,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死刑,或监禁不少过30年但不超过40年,以及鞭笞不少于12下。
- Advertisement -
曾服用精神病药物
主控官达希妮建议援引法庭刑事程序法典第342(1)条文,向法庭申请把被告送往精神病院检查,但推事娜德拉敦娜一开始认为被告听得懂控状,不应有精神病问题。
- Advertisement -
主控官提呈被告曾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红卡”,但推事认为,该“红卡”仅有预约记录,并不能证明被告有精神病。
主控官后来也提呈被告的领药卡,证明被告曾服用精神病药物,经过考虑,推事批准被告被送往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和观察一个月。
推事决定案展7月24日,待被告医药报告出炉后再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