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灵
日前,马来西亚反贪会主席阿占巴基针对公务员涉贪的问题,给予不同的看法。他表示,工资低或贫困并不是贪污的主要原因,对此他建议政府要谨慎处理,不要毫无意义地倡议公务员加薪,因这未必能有效地遏制贪污问题。
他强调,贪污事件不仅限公务员,很多涉及贪污的都是执法单位及政治人物。他们都不是穷人,他们是基于贪念、投机、施政系统、程序和本质治理问题存有缺陷,就利用这些缺陷来谋取私利。他提醒,不要仅仅认为加薪就可以减少贪污,还有许多其他因素须要考虑。
顾名思义,贪污是一种职务犯罪,任何有职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获取额外收入。贪污就像癌症,一旦生根后就很难铲除。我们不但须要维护现在的高水平,还要付出更多努力在这基础上更进一步。我们须维持对贪污零容忍的态度,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纵观古今中外,贪污贿赂等腐败现象的产生都是权力运行失控、失衡所致。“贪污的根本是权力的腐败”。所谓权力腐败指的是执掌权力的机关私欲膨胀,背离共有权力的性质和原则,缺乏有效地监督制约,形成贪污贿赂犯罪产生土壤,把权力私有化、关系化、特权化,为个人或小团体谋私利。
权利腐败的实质是公有权力被滥用。贪污贿赂犯罪滋长和发展根源在于缺乏抑制其产生的思想教育机制和割断权线联系的社会制约机制。
涉贪者贪污问题就在于其本身的价值观所导致。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心理决定行为,行为是心理的体现。古人云:“心者,行之端,审心而善恶自见;行者,心之表,观行而祸福自知。”“爱财曰贪,爱食曰婪”。贪婪是受欲望的驱使,对今生、现世一切身外之物无节制地索取。贪婪就好像吞噬人生命的一剂毒药。许多时候让人完全失去了理智的思考和心灵的反省能力。涉贪者是从“贪”开始,在事业有成时,没有把握好自己,忘乎所以,利令智昏,在罪恶的深渊里不能自拔,一旦陷进去,就几乎没有回头路,就像吸毒一样,最终贪婪送进了牢房。利令智昏,贪婪是腐败之源。涉贪者守不住欲望的底线,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败、堕落、贪权、贪财,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之路。
从“治”着手,就是要加大打击力度,通过及时、严厉地认识反腐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并将其长期贯彻惩治,可以很好地警示其他贪污受贿犯罪涉贪者,使他们认识到反腐倡廉作为主要 旋律,法不可违,罪不可犯,同时昭示政府惩治贪污犯罪的坚定决心,打消贪污犯罪的侥幸心理。任何人要贪污之前都必须三思,因为他知道很可能被发现,而被发现后,无论职权多高,背景或关系,或会因此感到多么难堪,他还是得为自己的不当行为付出法律代价。
此外,防范贪污最根本的方法是监督,可是我国目前的监督经常出现问题。因此,政府有必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并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工作作风。我国反贪会完全可以仿效香港廉政公署,大刀阔斧地掀起反贪风暴,把一个贪污盛行的马来西亚变成一个廉洁的国家,办案坚持原则,铁面无私,哪怕追到天涯海角也要索回所有赃款。
总括而言,国家领导人和老百姓要下最大决心反腐倡廉。反腐倡廉关键点就是防治思想上的腐败,加强思想教育,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名利观和职业观。此外,我国可以成立反贪筹备小组,在经济建设上派员到国外学习国外反贪倡廉的先进经验,探讨和掌握先进的反贪经验,健全所有的反贪法律,相信届时我国将会完全有足够能力达到高效治贪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