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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左)被内贸局官员押往地庭面控。
一名40余岁本地男子去年涉及在单位私藏统制品即汽油及柴油,周四(20日)在亚罗士打地庭面控,罪成被判决罚款3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3个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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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打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主任莫哈末尼占周五(21日)下午发文告说,被告去年4月16日在其单位被发现私藏统制品即汽油及柴油,已抵触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被内贸局采取行动。
他说,所出售充公物的收益将作为政府收入,而充公1辆轿车已被剥夺使用权归政府拥有,至于其他证物交由检察署处理。
他也说,这起案件检察官是吉打内贸局官员莫哈末哈兹林,亚罗士打第2地庭法官为罗斯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