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与吉打州宗教局展开联合行动,取缔一家在美容补充品包装上使用不合法清真标志的公司,充公价值133万6499令吉60仙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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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打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主任莫哈末尼占指出,该局与宗教局于6月19日突击波各先那一家公司, 发现该公司未持有宗教局发出的清真认证,但是却在生产的美容补充品包装上使用不合法的清真标记。
他说,该部援引《2011年商品说明》法令第4(1)(a) 条文采取行动,所有未经当局认证为清真的食品或产品,不可以标记为可供穆斯林食用或使用的清真食品或产品。一旦罪成, 可被罚款不超过20万令吉,第2次再犯会被罚款50万令吉。
吉打州国内贸消及生活成本局警告商家勿使用未经宗教局认证的清真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