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消协在整个槟岛进行一项调查,发现各类商家,包括食摊、菜市、夜市、餐馆和杂货店,很多都没遵守在商品上展示价格标签的法规。
槟城消费人协会(槟消协)主席莫希丁阿都卡迪周二发文告促请国内贸易与生活成本部执行《1946年价格控制法令之1973年修订法令》第8(1)条款,即强制商家在商品上展示价格标签。
他表示,最主要的违法者是饮食摊,没看到任何价格标签。其次是餐馆,不是没更新价目表就是提供误导消费者的信息。
“这种缺乏透明度的定价常常使消费者被多收钱,因为即使他们不同意有关账单,也没有写明的价目表可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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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此外,最近柴油起价可能引起食物成本增加,这使消费者预先知道价格就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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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在《价格控制法令》下,商家有责任确保顾客被告知价格,但是执法不足,削弱了法律的效力。
因此,该会呼吁国内贸易与生活成本部果断执行有关法令第8(1)条款。为了保证商业活动的公平和保护消费者的权利,该会促请政府严格执法和提控犯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