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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人:羅斯瑪挪用一馬資金 可追溯到2010年至14年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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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玛。(档案照)

起诉人声称,罗斯玛收到的奢侈品,付款可追溯到一马公司及其4家子公司和SRC国际在2010年至2014年期间被挪用的资金。

这4家一马子公司分别是一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一马能源有限公司、一马能源(冷岳)有限公司和全球多元化投资公司(前称一马全球投资有限公司)。

这些公司声称,用于购买这些奢侈品的资金来自一马和SRC国际,这些资金被欺诈性地转移到注册在离岸管辖区的实体,与这些公司的投资目标没有任何联系,也没有任何合法用途。

声明中提到:“这些实体以及它们之间涉及资金的交易,没有任何合法的商业目的,只是作为资金转移和分散到不明最终目的地的渠道。”

一马公司、SRC国际和其他9个起诉人(包括4家一马子公司)是于5月9日,对罗斯玛提起诉讼,要求追回属于他们的3.64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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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方声称,罗斯玛是前首相纳吉的妻子,她挪用这些公司的资金购买了珠宝、手表和手袋等奢侈品。

起诉人将罗斯玛列为第一答辩人,将莎南娜莱塔达斯威(Shabnam Naraindas Daswani,又名娜塔莎米尔普里)为第二答辩人。

他们声称,莎南是一名驻新加坡的时装设计师,她代表罗斯玛购买或采购了这些奢侈品。

起诉方声称,一马及其子公司的资金被转移到包括Affinity Equity、Alsen Chance、Blackrock Commodities、Blackstone Asia和Brightstone Jewellery在内的多个离岸实体,然后再支付给14个司法管辖区的48个不同供应商,用于购买奢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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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进一步声称,这些所购商品是一马及其子公司信托财产的“可追溯替代品”,因此起诉人对这些奢侈品拥有公平的所有权利益。

他们正在寻求法院宣告他们对罗斯玛手中的奢侈品和可追溯收益拥有公平的所有权利益,并要求罗斯玛向第一至第六起诉人支付3.46亿美元。

此案的案件管理定于6月14日通过Zoom视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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