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槟城海底隧道案证人弹劾申请续审,本案关键证人拿督扎鲁阿末坦言,他并未在2018年向反贪污委员会给供时,提及林冠英索贿一事。
他解释,由于当时反贪会的调查对象是商人G.加纳拉惹,因此他在向反贪会给供词时,没有提及林冠英索取海底隧道项目10%利润。
海底隧道案证人弹劾程序启动,作为Consortium Zenith建筑有限公司(CZCSB)高级执行董事的扎鲁阿末,在本案中以控方第23名证人出庭。
他承认,6年前反贪会向他录取口供时,他不曾提及林冠英索贿,因为当时反贪会的调查对象是商人加纳拉惹,而非林冠英。
他说,当时他告诉大马反贪污委员会,他于2017年8月28日,与林冠英一起前往商人加纳拉惹的住家,加纳拉惹也向两人介绍其妻子吉丹嘉丽和岳母。
他说,在吉丹嘉丽和她的母亲离开后,三人一起讨论如何通过联邦政府项目,来“加强”林冠英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关系。
他说,上述会议持续进行大约1小时,而在离开前,加纳拉惹要求与林冠英合影。
扎鲁阿末今日(7日)接受被告林冠英的律师雷尔交叉盘问时,发表上述供词。
不过,他也表示,他坚持他在2021年12月17日在吉隆坡地庭所给的供词,即林冠英曾向他公司索要海底隧道项目10%利润。
扎鲁更声称,当时林冠英保证槟州政府不会“干涉”大马皇家空军的项目。
较早前,地庭法官阿祖拉艾维命令继续进行弹劾证人的程序,因为他也发现扎鲁向反贪会提供的证词与法庭证词存在实质性地矛盾。
此前,雷尔向法庭申请推迟审理此案,因为有几个部分仍需要进行详细审查。
不过,主控管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认为,辩方应该在证人弹劾程序启动前,完成所有的准备工作。
“辩方的理由并不合理,基于本案已经持续了4年,所以控方反对展延今天的庭审。”
辩方在展延申请遭驳回后,就进入盘问扎鲁的环节,以及法庭择定于7月19日续审。
去年11月,阿祖拉批准了林冠英的申请,对控方关键证人扎鲁阿末启动弹劾程序,以确定扎鲁在与加纳拉惹案有关的反贪会口供中的陈述,与他在本案的证词之间,是否有出入。
弹劾程序是为了让证人解释在法庭上的供词与之前的口供不一致的原因,辩方先前表示,扎鲁的供词相当关键,将对所有控状造成影响,因此要求对扎鲁启动弹劾程序。这方面的供词是有关商人加纳拉惹在同一宗海底隧道案中,涉及1900万令吉的欺诈案。
根据第一项修改控状,林冠英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利用职权向扎鲁所拥有的公司索贿330万令吉,以协助获得总值63亿4138万3702令吉的槟州海底隧道和主要道路工程合约。
他被指于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间,在槟城光大的槟州首长办公室犯下上述罪行。
第二项修改控状指出,林冠英被控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向扎鲁要求其日后盈利的10%,作为协助该公司获得相同工程合约的酬佣。
他被指于2011年3月在吉隆坡一家酒店犯下上述罪行。
林冠英也面对两项控状,指他致使两块总值近2亿零880万令吉的槟州政府土地,脱售给海底隧道发展商,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
他被指于2015年2月17日和2017年3月22日,在位于光大21楼的槟州土地及矿务局办公室,犯下上述两项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