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隆福建会馆妇女组对日前发生柔摄政王护卫打伤聋哑司机的事件没获得警方妥善处理一事深表遗憾,从这起事件峰回路转的过程可以看到除了执法单位涉嫌滥权之疑,国内残障人士的权益没有获得保障及不受尊重。
该妇女组今日(4日)发文告表示,希望我国政府能够从此事件关注残障人士在捍卫自己的权益及采取法律行动时所面对的各种挑战,他们本应该享有的基本人权和一般人是存有很大的差距。
该妇女组主席黄玉珠指出,残障人士占我国总人口的 16%,这是一个很庞大的群体,同时残疾人在社会中面临着相当大的歧视。
“提升执法人员公平正义意识、修法加强保障弱势群体的权利刻不容缓。”
她说,雪隆福建会馆妇女组认为,根据我国《刑事程序法典》第28A条文说明,任何人一旦被警方逮捕,都享有法律咨询的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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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尚且给予被逮捕者如此方便,然而聋哑司机作为此案的受害者却不被赋予最基本的权利,协助他解决报案时所遇到的困难例如提供合格的手语翻译员,或联系聋哑协会的负责人帮忙该名聋哑司机有效办理报案手续。”
她指,我国《宪法》第8条文阐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及享有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这包括残障人士在内的所有的人都应在法律框架下能有尊严地生活和行使合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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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表示,然而,该起事件却在显示我国执法人员在维护残障人士权利方面的傲僈和无知,也涉嫌滥用职权违反法律程序。
“有鉴于此,雪隆福建会馆妇女组吁请政府领导严正看待此事,展开调查涉案警员及伤人的警卫。警方作为执法机构,其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的合法权益,并依法公平处理任何违法案件。”
“任何通过不正当手段来解决问题的行为将严重破坏警队信誉、让公众对警方失去信任,对昌明大马更是一个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