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人事部女经理入职两个月就失信,甚至擅自在薪水上加入高达6000元(约2.1万令吉)的交通津贴,两年半失信公司近20万元(约70万令吉),被判监18个月6周。她在庭上求情时称是为了孩子学费以及年迈父母的医药费。
据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52岁的新加坡女子陈丽娜,她面对21个控状,包括20项欺骗以及一项失信罪,控方以其中三项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被告表示认罪。
根据案情,被告2017年3月被一家公司聘为人事部经理,协助公司发放薪水。自2017年5月起,被告就开始擅自在自己的薪水上加入不同津贴。
其中,2018年11月,被告在薪水上加入4000元的交通津贴以及1500元的额外津贴。2019年2月,她在薪水上加入6000元的交通津贴和2000元的额外津贴。
根据案情,被告从2019年1月至11月,每个月会多加3000至6000元的交通津贴。她入职约两年半,总共为自己加了多19万5786元2角3分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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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甚至在2019年5月,将被告擢升至人事部副总监。直到2019年11月,公司的财务部总监发现被告薪水有可疑之处,翻查记录后,揭发被告从2017年5月开始就挪用公司的钱。
被告于2019年12月被解雇,公司隔年1月报警。
被告律师3日早上代为求情时称,被告挪用的钱都用在孩子的学费以及年迈父母的医药费上。另外,控方表示,基于被告的财务状况,不会要求她赔偿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