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前市长拿督阿迪(63岁)周日(6月2日)在地庭被控12项收取总额155万令吉贿赂的控状,惟他否认有罪。
法官西蒂诺莱达允许被告所有控状以总额12万令吉的保释金加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且务必每月到柔佛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护照上交法庭保管,不得骚扰证人直至案件审结。
法庭择定本案于7月3日过堂,以便提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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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迪被控通过12次不同的交易,受贿介于1万至25万令吉,作为帮助两名男子透过另一名个人获得新山市政厅地区各种计划。
这些计划包括进行年度路边景观维护工程,为期28个月;年度修剪和砍伐树木养护,为期24个月;集中污水处理厂养护工作和纱玉河防洪工程,为期24个月;班加兰路(Jalan Banjaran)工程;解决武吉热带花园(Taman Bukit Tropika)和Sri Orkid组屋悬崖塌陷问题;新光河(sungai sengkuang)、查河(sungai chat)和纱玉河防洪水泵电力和技术系统,为期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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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控于2020年6月26日职2021年8月6日期间,在拉庆地区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第16(a)(B),一旦罪成,最高可监禁20年,以及罚款至少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