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邹幸彤于28日被警方拘捕。(档案照)

据报导,前香港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因为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维安条例,俗称基本法23条立法),28日被警方拘捕。

根据当地多家电子媒体报导,警方国安处人员稍早时持法庭手令,在多区搜查了5人的住所,最后逮捕了他们。与此同时警员在大榄女子惩教所带走被收押的邹幸彤。

报导表示,警方指他们涉嫌违反维安条例的 “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

据报导,警方在被捕者的住所中取走了一批与案有关物品,包括涉嫌曾用作发布具煽动意图讯息的电子通讯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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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导指出,事件与邹幸彤等人在社交平台发布“六四事件”讯息有关;警方指他们发布具煽动意图的贴文,挑起市民对北京中央、港府及司法机构的憎恨,以及意图煽动网民在往后组织或参与非法活动(六四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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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幸彤此前已因两罪被判刑,其中一项是“六四”集结罪,被判刑15个月;另一项是没有应国安处的要求提交支联会的资料,被判囚4.5个月。

据报导,邹幸彤还因为涉及支联会其他案件而被还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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