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伊斯兰青年运动(ABIM)主席阿末法米认为,任何大马公民只要在国会下议院拥有多数支持,并且获得国家元首御准,都能成为首相。
他援引《联邦宪法》第40(2)及43(2)条文,阐明国家元首在任命首相过程拥有斟酌权,以及首相人选必须是获得国会下议院多数信任的国会议员来出任。
阿末法米周六(25日)在“净选盟:人民大会“上的其中一个讲题“国家民主化阶段的民主施行”担任主讲人,他在问答环节被人权律师茜蒂卡欣点名问及此课题时,如是指出。
他认为,只要首相的任命程序符合《联邦宪法》,则任何人都可以出任首相。
“只要他出生在马来西亚,并且在国会下议院拥有多数的信任,且不能是通过上议员来委任,那么我想任何人成为首相都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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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阿末法米在回应茜蒂卡欣有关宗教政治问题时,以当前马来西亚的政治环境作为例子。
他说,每每讨论宗教政治课题时,总是有些人会持“道貌岸然”的态度,认为自己比他人更高尚及更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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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果某人在他所在的政党或组织中没有展现宗教信仰,那么他可能会被认为不配谈论宗教课题。”
他认为,这种看法相当浅薄,甚至可能会引发更多的争论。
他也不否认,某些政党以宗教之命,引发各种争议和混乱,惟他认为整个社会应共同努力,减缓因宗教而引起的政治紧张局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