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总警长拿督韩查指出,针对周日凌晨4时发生的“男子闯柑仔园警局企图抢枪”案,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353条文(用武力妨碍执行公务)、506条文(刑事恐吓)及1967年警察法令第90条文(在警局内行为不检)调查被捕的嫌犯。
他周日(19日)下午发文告说,该名嫌犯将被延扣4天至本月22日,以助查此案。
他说,嫌犯拥有4项犯罪前科,其中两项涉及毒品。至于嫌犯的尿检对毒品呈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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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时,嫌犯苏巴马廉(35岁)疑因受酒精影响,醉酒后凌晨骑摩托车独闯该警局,企图抢夺站岗警员的HK MP5沖锋枪当场被捕!
据知,嫌犯事发时独骑摩托车前往该警局门口,并要求站岗警员打开大门,警员于是要求嫌犯告知进入警局目的,随后嫌犯突然对警员说出辱骂性言语,且擅闯警局试图抢夺警员的冲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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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警员尝试安抚嫌犯的情绪,包括警告嫌犯不要再犯同样行为,但嫌犯脱下头盔袭击警员,随后闻讯而来的警员成功将嫌犯制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