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著团结党青年团及玛拉工艺大学(UiTM)示威学生指该大学建议向非土著学生开放招生,违反《联邦宪法》第153条文,遭捍卫自由律师团(LFL)所驳斥。
该团总监再益马烈周六(18日)发表文告称,土团党青年团的声明是为了支持玛拉工艺大学学生会号召抗议,反对该校向非土著学生开放心胸外科研究生课程。
“这也迫使高等教育部长拿督斯里赞比里重申,高教部不曾讨论玛拉工艺大学可以招收非土着学生的事宜,坚决遵守玛拉工艺大学是根据《联邦宪法》第153条文的规定成立。”
再益马烈指各造的声明,都误解并歪曲了《宪法》第153条文的含义。
“这并不令人惊讶,因为自1970年代以来,历届政府和政治领袖一直在错误解读甚至是滥用第153条文,以牺牲国家团结为代价来捞取政治利益。这导致非土著陷入劣势,而这并非第153条文所设想的。”
他指出,《宪法》第153(2)条文,允许国家元首设立合理比例的教育特权,以保障马来人和沙巴、砂拉越土著的权益;但第 153(1) 条文明确阐明,在使用上述规定时,必须维护其他社群的利益。
因此,他指《宪法》第153条文并没有阐明,允许玛拉工艺大学招收非土著学生,等于是违宪。
“《宪法》出现的’合理比例’字眼,即表示倘若国家元首认为有必要分配一定的非土著名额,这完全符合《宪法》第153条文的规定。”
换言之,他指倘若在内阁的建议下,国家元首相可以做出上述决定。
“我必须要说明政府最终的权力,以避免政府试图将其责任转移至立宪君主制。”
他指上述建议,实际是为了解决国内心胸外科医生数量严重短缺的问题,因此,捍卫自由律师团促政府不要因压力所屈服,施压方无视我国医疗体系的严峻状况。
“玛拉工艺大学是一所由国人资助的公立大学,因此它有必要确保我国的医疗体系不会进一步恶化。”
他强调,足够的外科医生,主宰病人的生杀大权,无论他们是非土著还是土著,政治有土著和非土著之分,但疾病却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