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幼时被母亲改信伊斯兰教的38岁女子在上诉庭申请挑战其穆斯林的身份,遭上诉庭驳回。
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伊斯甘达今天(14日)在庭上宣布裁决时说,他及另一名法官拿督阿布巴卡认为她的上诉没有依据。
这位诞生于1986年的女子原本信仰兴都教,她于1991年在雪兰莪伊斯兰宗教局办公室被母亲单方面皈依伊斯兰教。
当时,其父母正在忙于离婚程序,最后在1992年离婚,然后其母亲在1993年与一名穆斯林男子结婚。
3年后,她的父亲在一场事故中去世。
她说,其母亲和继父允许她继续信奉她兴都教。
阿邦依斯干达表示,尽管上诉者曾经到吉隆坡伊斯兰法庭寻求放弃伊斯兰教,在小时候皈依伊斯兰教是无效,但“非法”并不意味着她像之前的罗丝丽扎依布拉欣的案件般–‘从来不是穆斯林’。”
联邦法院在2021年审理罗丝丽扎案件时裁决,由佛教徒母亲抚养长大的她,没有证据证明罗丝丽扎信奉伊斯兰教,也裁决她从来都不是穆斯林。
阿邦依斯干达表示,在本案中,伊斯兰教法庭驳回该女子放弃伊斯兰教申请的决定仍然有效。
他强调:“除非裁决被搁置,否则这些谕令依然有效及可执行。”
另一名上诉庭法官拿督林添钻则表示,吉隆坡伊斯兰法庭没有审理该妇女的申请,因为皈依的事件发生在雪兰莪莎阿南。
她说,各州有本身的《伊斯兰法令》。
林添钻续说,今天此案与罗丝丽扎案件相似,如上诉人并非与生俱来就是穆斯林,而是在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被其母亲单方面改变了信仰。
她说,只有当一个人能够理解信仰的肯定(kalimah shahadah)时,才能被认为是穆斯林。
林添钻说,该女子之前向伊斯兰教法庭提出的放弃信仰的申请,不应被视为服从伊斯兰法庭的管辖权。
“在联邦法院裁决莉娜乔伊(Lina Joy)案件后,(放弃伊斯兰教转而信仰基督教)她采取这项行动。”
此案女子代表律师为马力英迪亚和苏仁德烂,而哈尼夫和玛兹达慕达则代表雪兰莪伊斯兰宗教理事会。
雪州法律顾问沙林索依代表雪兰莪州政府出庭,并被指定为共同答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