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台湾黑帮电影《角头》当临时演员的李振豪诱骗88位台湾人前往柬埔寨当猪仔,一审法官判处18年有期徒刑,经过上诉后二审仍然判囚18年,其他同伙则被判9至16年半。
台湾高等法院周二就前案部分宣判,仍维持一审判决,判李振豪18年徒刑,可上诉。
根据法院判决,李振豪在疫情爆发前于台北市中山区经营夜总会,后来因为疫情冲击造成生意不佳,决定从事人口拐卖。
2022年2月,另外一伙同样在拐卖猪仔的男子林晋宇带枪投靠李振豪的人蛇集团。他们藉由社交平台发布不实广告,谎称到柬埔寨担任打字员、客服等轻鬆的高薪工作,还会顺便帮应徵者处理好机票、护照、住宿等事宜,待受害者受骗上钩,李男及其同伙就会将这些“猪仔”以1.7万元至1.8万美元的价格卖给诈骗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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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开庭时,李振豪曾说“应该判我无罪”,并声请传唤31名被害人,主张要找出矛盾点;他请求交保,并说为了证明自己清白,不会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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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媒报导,2022年,检警在处理一起诱骗台湾人到柬埔寨从事电话诈骗行业,并涉嫌软禁受害者的案件时,发现曾在2015年电影《角头》中担任临时演员的竹联帮东堂东新会要角李振豪也是成员之一。
《角头》第一集由黄鸿升、王阳明主演。当时电影找来“真兄弟”当临演,不少黑道小弟将与演员们在拍摄现场的合照上传脸书炫耀,但看得出来双方并不熟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