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女子爱慕180公分高的男羽球队友,前年找借口邀约他到她住处,再趁机强勾男子上下其手,男子以手机录音搜证,最高法院如今依强制性交未遂罪将潘女判刑1年7个月确定,须入狱服刑。
综合台媒29日报导,判决书指出,潘姓女子与阿强(化名)同属羽球社团成员,并非男女朋友,2022年5月11日深夜10时许,潘女以要赠送羽球拍为由,邀请阿强到她的住处,阿强进房间后,潘女先自己脱去上衣,再用手将阿强颈部环勾倒至床上说“跟我做爱一次”,以身体压制阿强,阿强一再表示拒绝及制止,潘女仍执意亲吻阿强胸部和腹肌,又隔裤抚摸阿强下体,阿强奋力抗拒喝叱,并趁隙离开,报警提告妨害性自主。
台中地方法院此前依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刑1年7月,潘女上诉,辩称当时阿强没有抗拒亲吻,律师辩护说阿强身高将近180公分,身型相对娇小的潘女无法压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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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强对过程记忆深刻,并为之忧郁多时而去看诊,他指控潘女勾住他脖子拉到床上,扑压在他身上亲脸,强脱他上衣,他双手交叉护在胸前抵抗,潘女仍亲吻他肚子与胸部,再用右手抓住他下体,他卷曲双脚抗拒并喝斥“不要这样”。
阿强说,潘女有点崩溃、生气的质问“为什么不跟我做爱”?他强行开门离去,事后潘女传简讯说,“对不起,我今天失态了,希望不要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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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依据双方事后的对话录音,且参酌潘女虽非特别壮硕,但也非瘦弱身型,属中等身材,阿强腋下等处确实有红肿伤势,潘女也承认当下“我有要求阿强跟我做爱一次,只有想而已”,显示她有强制性交犯意,驳回上诉。最高法院亦驳回,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