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巫裔男子在社交平台留言调侃海军直升机相撞坠毁事故罹难者,周五早(26日)被控触犯通讯及多媒体法令认罪后,被法庭判处2万3000令吉罚款。
被告为来自霹雳江沙的36岁莫哈夫赛夫丁(经营网络生意),拥有文凭学历的他早上9时05分被武吉阿曼警官押到太平地庭面控时,发现有大批媒体连忙拉高黑色外套遮掩头部,回避摄记镜头。
被告被控于4月23日下午1时15分,在社交媒体X平台,以“赛夫丁沙菲”为名的账号发文,发表“才彩排就死,来不及去打仗”(Baru raptai dah mampos. Tak sempat nak pergi perang),有意图伤害他人感受,该帖文在当天傍晚6时30分被霹雳峇眼色海的一名居民阅读。
被告此举已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ii)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33(3)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入狱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此外,在罪成后若继续犯同样错误,每日将罚款1000令吉。
被告在法官娜比莎面前聆听控状后,表示理解控状内容,并承认有罪。
向各造公开道歉
被告在认罪及求情时,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向家属、皇家海军及全马受影响的公众公开道歉,强调不会再重犯,同时已在同日撤帖。
法官娜比莎在被告认罪后,判处被告罚款2万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需以坐牢3个月代替。被告聘有2名律师阿敏奥斯曼与莫哈末哈法利占代为辩护。
较早时,阿敏奥斯曼律师向法庭求情时指被告是初犯,患有双相障碍(前称躁狂抑郁症)心理健康疾病,已意识到其行为伤害死者家属与人民的情感,所以选择认罪与公开道歉。
他也说,此案也不涉及种族、宗教及统治者3R课题,希望法庭考量各项因素,勿判被告坐牢。
考量被告患障碍给予轻判
另一名代表律师莫哈末哈法利占则表示,此案并非家属报案,而是记者报案,也希望法庭考量被告患有双相障碍,给予轻判。
此案主控官是万娜芝玛副检察司,她指此案涉及公众利益,被告不仅伤害死者家属,也伤害全马人民的情感,而且被告是在清醒状况作出有关举动,需为其行为负起责任,因此希望法庭严惩被告,以传达不可滥用社媒讯息。
新闻从业员瓦嘉玛阿巴斯(51岁)本月24日向警方报案,指一名网民赛夫丁沙菲在社交媒体X平台发帖,向直升机坠机事故罹难者发表侮辱性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