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2月29日,我国有超过18万人因拖欠税务,遭内陆税收局限制出境!
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披露,截至今年2月29日,国内有18万2666人遭到内陆税收局限制出境,其中17万1571人是拖欠个人所得税,另外1万1095人则是因拖欠产业盈利税而被限制出境。
她说,国内多个机构和单位包括大马内陆税收局(LHDNM)、大马皇家海关及破产局等,能够对拖欠政府机构债务者,向大马移民局列出黑名单,以限制他们出境。
“内陆税收局是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4条文和75A条文,以及《1976年房地产收益税法令》第22条文之下,对尚未缴清拖欠税款者,采取限制出境的行动。”
林慧英周一(4月1日)是在国会上议院,答复上议员拿汀罗丝苏雅蒂的提问时表示,内陆税收局在执行限制出境前,将会对欠税人发出多封催缴欠款的警告信函,并且发出电邮提醒欠税情况,也会致电欠税人催缴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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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倘若欠税人冥顽不灵,没有在指定的期限内缴清欠款,才会执行限制出境。”
她说,为了避免因欠税而遭到限制出境,内陆税收局通过各平台提醒纳税人在出国前,务必先检查是否有欠税记录及出境限制状态。
“纳税人可以通过MyTax 网站查询欠税情况,而大马移民局官网也能查询限制出境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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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那些在机场离境处被扣留的纳税人,林慧英则表示,移民局官员将协助这些纳税人与内陆税收局官员联系,当税收局收到纳税人的付款证明后,便会立即解除他们的限制出境。
“倘若纳税人已经偿还所有欠款,则应该主动通知内陆税收局,以将他们的名字从出国黑名单中移除。”
“纳税人在偿还款项后,应保留付款收据,以作为要求内陆税收局移除出国黑名单时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