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下议院周四以声浪表决通过《2024年警察(修正)法案》,包括新增第6A条文允许国家元首担任“名誉总警长”。
该法案在辩论环节,经过16名朝野国会议员辩论后,在声浪表决中以绝大多数议员支持而通过。
内政部副部长拿督斯里山苏安努亚今天(21日)总结辩论时说,这项修正案除了承认《联邦宪法》第32条文阐明国家元首作为宗教首长的地位,也认可国家元首在警队礼仪事务的地位。
“授予国家元首‘名誉总警长’的建议,已于2024年2月21和22日在国家王宫召开的第265次马来统治者会议的御准。”
询及随着“名誉总警长”的任命,今后会否受到《罗马条约》制约,三苏安努亚说,不存在国家元首被提控上国际刑事法院的可能性,因为根据《警察法令》(344号法令),警察部队的指挥权和控制权属于全国警察总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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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山苏安努亚指出,《警察法令》修正案也修订第17条文,即警员离职后若没有将武器、弹药等装备归还,罚款金额从100令吉调高至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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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67年起,该条文的罚款规定从未修改过。罚款金额随着时间推移从100令吉增至5000令吉是合适的。尽管统计数据显示至今未有这类过失记录在案,但此举旨在防范于未然。”
他补充,该修正案仅适用于强制退休或离职的警员。
山苏安努亚于周一提呈警察修正案一读,并于昨天提呈二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