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18日消息,恒大地产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称,前恒大地产集团董事长许家印,决策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前恒大集团董事局副主席、总裁夏海钧,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根据《证券法》第221条和2015年《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3条第1项、第5条第3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许家印、夏海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此外,针对恒大地产3项违法行为,中证监拟责令恒大地产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1.75亿人民币(27.36亿令吉)的罚款;对许家印给予警告,并处以4700万人民币(3080万令吉)的罚款;对夏海钧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人民币(983.13万令吉)的罚款等。
中证监指出恒大多个不法行为。称经查明恒大地产、许家印等人涉嫌在披露2019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恒大地产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方式财务造假,导致2019年恒大地产虚增收入2139.89亿人民币(1402.52亿令吉),对应虚增成本1732.67亿人民币(1135.62亿令吉),虚增利润407.22亿人民币(266.90亿令吉);2020年恒大地产虚增收入3501.57亿人民币(2294.99亿令吉),对应虚增成本2988.68亿人民币(1958.83亿令吉),虚增利润512.89亿人民币(336.16亿令吉),占当期利润总额的86.88%。
另外,恒大地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涉嫌欺诈发行,2023年8月10日,恒大地产公开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中期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上述定期报告的披露日均超过规定报送并公告日。恒大地产未依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
中证监指,恒大地产时任董事长许家印全面管理恒大地产各项业务,授意其他人员虚增恒大地产年报业绩,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同时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上述违法行为。
同时,中证监点名恒大时任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夏海钧,恒大集团时任财务总监潘大荣,恒大地产时任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潘翰翎等多名恒大负责人,指他们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恒大表示,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另外就本次处罚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本次行政处罚最终以中证监作出的正式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