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车祸勒索钱财,换来了11个月牢狱之灾!
早前在槟城涉嫌“碰瓷”欺诈的摩托车骑士为阿斯鲁夫,周四(14日)被控上推事庭,面对两项控状都俯首认罪,被判分别10个月及11个月监禁(同期执行)。
根据2项控状指出,被告分别在去年11月15日下午2时30分及去年11月30日下午2时05分在日落洞登巴卡路,涉嫌勒索同一名受害者,并指会有不好事件发生于受害者身上,诱骗受害者两次分别将30令吉及50令吉给被告,被告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84条文(勒索)。
根据该条文,一旦罪成将会被判处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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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较后在今年3月10日逮捕被告,据警方调查,被告与受害者互不认识。
辩护律师为被告求情时指出,被告今年41岁,未婚及无业,还需要照料双亲,冀望推事能减轻刑罚。
检控官阿蒂卡则说,控状显示被告已经两次涉嫌欺诈司机,这显示出有策划性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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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说,被告此行为是很不道德,也殃及了受害者,为受害者带来损失。
她呼吁推事能以公共利益为前提给予刑罚,不仅教训被告,也提醒社会不要犯下相同罪行。
推事西蒂奴如苏海拉过后判处被告11个月及10个月监禁(同时执行),从3月10日被逮捕日开始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