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团党特别大会周六批准修改党章第10条文,凡支持任何政敌或对立政党的国会议员将被革除党籍。
土团党特大议长拿督莫哈末苏海米下午在1956名代表面前,宣布大会一致通过修改党章动议。
较早前,土团党署理主席拿督斯里阿末费沙提呈动议时说,修改《党章》涉及第10.4、10.5及10.6条文,其中第10.4条文规定,任何土团党国会议员或州议员违反最高理事会根据10.5条文发出的任何指示,将立即终止其党籍。
“第10.5条文阐明,最高理事会可针对任何或所有国会议员及州议员发出任何指示,而根据此条文所发出的指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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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条文则依据第10.4条文,总秘书在最高理事会指示下,必须向有关党员发出通知,告知其党籍已立即终止,其名字会从党员登记系统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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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6名土团党国会议员表态支持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却未宣布退党,促使土团党修改有关党章。
6人分别是日里国会议员查哈利、话望生国会议员莫哈末阿兹兹、江沙国会议员拿督依斯干达、纳闽国会议员苏海里、武吉甘当国会议员拿督赛阿布胡申,以及丹绒加弄国会议员拿督祖卡夫佩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