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移民遣返计划,允许非法外劳在自首并缴付罚款后,将他们遣返回原属国。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宣布,政府将于即日(1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落实移民遣返计划,让预期逗留、非法入境及违反滥用签证的非法外劳,能够向当局自首及缴付罚款后,将他们遣返回原属国。
“所有逾期逗留或无准证进入我国的外劳,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申请自愿回国的话,政府将不会对他们采取法律行动,意味着他们不会被判处监禁,但仍会罚款500令吉。”
“至于触犯了《1963年移民条例》第39(b)(违例签证)条文的人士,则需罚款300令吉。”
赛夫丁周五(3月1日)在内政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该计划也获得印尼驻马大使馆及尼泊尔驻马大使馆的援助,以协助自愿回国的非法外劳只需携带基本文件到大使馆即可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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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根据《1959/63年移民法令》,非法外劳遭到逮捕及提控后,恐被判处监禁,惟通过该计划非法外劳只需要缴付罚款,便能够遣返原属国。
“在移民遣返计划下,任何违反《1959/63移民法令》的3项罪行者,能够免于提控及牢狱之灾,但必须依法缴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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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解释,政府为了减少在我国的非法外劳人数、考量了治安因素以及国家经济等原因后,政府将不追究因触犯《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3条文(无准证入境)及第155条文(逾期逗留)的非法外劳。
赛夫丁也强调,内政部从未第三方或中介,来协助非法外劳申请这项计划。
他也说,截至周五(3月1日)中午12时,当局已接获848名非法外劳申请遣返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