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海事执法机构人员涉嫌在6年前收取3900令吉贿金,周四(29日)上午被控上亚罗士打第2地庭,被告面对12项控状否认有罪要求审讯,法官批准被告以3000令吉保释金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定于3月27日过堂。
被告莫哈末法兹里(38岁),为大马海事执法机构T4级别一等水兵。
根据控状,被告身为公务员,被控于2018年7月5日、8月3日、9月12日、9月21日、10月3日、10月19日、10月25日、10月26日、11月1日、11月9日、11月15日及12月2日,从一名与他工作存在利益关系的58岁男子陈国胜(译音),通过米都苏丹峇丽莎路一家银行12次汇款,共收取3900令吉贿款。
被告此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 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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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聆听通译员宣读所有控状后,不认罪并要求审讯,其代表律师赛纳奇尤丁以被告有2名妻子、3名就读小学孩子,以及每月收入1600令吉,需要承担家庭生活费,要求法官降低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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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柏丽茜拉最终允准被告以3000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外,同时每个月到邻近的反贪会报到一次,案件定于3月27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反贪会副检察司莫哈末道菲及莫哈末沙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