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国籍男子在未经向我国关税局及国家银行申报的情况下,从吉隆坡国际机场第一航站携带17万令吉现钞离境而遭扣留。
关税局中区执法主任黄运祥周五发表声明说,关税局中区第3队的乘客检查局官员,在1月27日上午10时10分联合大马机场航空保安组,联手阻止一名准备从机场飞往曼谷素万那普机场的中国籍乘客。
他说,在向该名旅客携带的背包扫描后发现包内藏有大笔现金,经过检查,背包内的现金多达1700张面值100令吉的钞票,估计总价值为17万令吉。
他说,该名乘客没有向关税局申报或向国家银行申请准证,此案在《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35(1)(a)条文及《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28B条条文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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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一单罪名成立,嫌犯可被罚款最高30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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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这也是我国今年首宗国际游客通过吉隆坡国际机场1号航站楼,出境走私马来西亚货币的案件。
他也促请公众若发现任何毒品、香烟、酒类和鞭炮等其他走私的讯息作,联系关税局免费热线 1-800-88-8855 或各州最近的关税局办公室,并承诺对举报者的身份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