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周四批准吉打州务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努西的申请,将其两项控状从士拉央地庭转移至高庭审理。
法官拿督阿斯兰裁决时说,经过研究申请人和答辩人双方书面陈词、支持宣誓书、入禀申请通知书(notis usul)和口头陈词之后,法庭批准申请人(沙努西)的申请,把案件移交到高庭。
根据2项控状,50岁的沙努西被控于2023年7月11日晚上11时,在雪兰莪鹅唛士拉央珍珠花园举行的演讲活动发表含煽动意味的言论。
他因而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并可在同个法令第4(1)条文判刑,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3年或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律师阿旺阿马达再也代表沙努西出席这项申请的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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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1日,沙努西申请将2项控状移交高庭,理由是该案件在下级法庭无法进行公平审判,并且可能存在法律困境。
控方于1月24日提出反对,主控官拿督马斯里副检察司说,此案已定在士拉央地庭审理,且并非如申请人所说的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
士拉央地庭法官诺拉吉雅此前已择定于2月5日、8日、9日、13日、15日、16日、19日、22日和23日,以及3月11日、15日和18日聆审沙努西的2项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