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本地“舞男”与女友拍摄性爱视频后,通过订阅方式,供用户线上浏览,他更曾与廿多名女郎拍摄群交视频!
更令人咋舌的是,竟然还有人付钱,要他提供性服务。
这也是警方侦破的国内首宗录制与出售性爱视频。
警方调查,有超过2600人订阅他的网络视频,他们每月支付20到100令吉作为订阅费,以浏览有关视频。
这名31岁“舞男”于去年7月起在网络贩卖有关视频,但已于周三(17日)在彭亨州贞德拜(Janda Baik)一间民宅,被根据情报而展开行动的全国警察反伤风化、肃赌与私会党取缔组一支警队拘捕;疑犯的父亲也在有关民宅居住。
警方也在行动中,拘捕疑犯的两名女友(23与27岁),这两名女郎也涉及在这些视频中“表演”。
全国警察刑事调查局总监拿督斯里苏海利指出,订阅用户来自各专业领域的寂寞的男性与女性,如医生、企业家或各种企业部门。
他引述初步调查说,主嫌曾两度结婚,但两度离婚,去年初,他通过社交平台来贩卖中国春药。
他说,为了赚的更多,主嫌开始学习与女友发生性行为的视频,复于去年7月通过3个社交平台管道,贩卖性爱视频。
“除了女友,主嫌还疑是一名‘舞男’,调查发现,主嫌也拍摄与一批女郎群交的视频,复贩卖视频。”
苏海利说,订阅用户付款浏览这些视频后,主嫌将发送有关视频链接给用户。
他说,迄今,主嫌与两名女友涉及性爱视频内的表演过程,警方在调查其他涉及的女郎身分。
“警方已搜到主嫌与两名女友的5部手机,内有所有性爱视频,同时,警方也搜到两张银行提款卡,作为订阅帐号。”
国内首宗案件
警方援引372(1)(e)条文(利用任何人作卖淫目的)、第292条文(出售猥亵书籍等)与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施或网络服务)查案,并于周四(18日)获得吉隆坡地庭批准,将这3名男女疑犯延长拘留5日助查。
苏海利说,这是国内首宗的案件,当局一定要全力杜绝这类活动,以免社会道德沦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