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打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沙努西日前被控两项煽动罪,但他提出申请要求将案件交由高庭审理,对此,控方认为沙努西只是为了拖延时间。
主控官拿督马斯里指出,沙努西是在去年7月被提控,有6个月的时间申请将案件交由莎阿南高庭审理,却在最后一分钟才提出申请,明显是为了拖延时间,因为所有的审讯日期都是由双方在本庭商定。
“文件是在去年10月4日提交,且数量不多,只有11份文件。涉及吉打大臣的案件确实是受到举国关注。”
马斯里今日在士拉央地庭上指出,沙努西的案件审理没有理由展延。较早前,沙努西律师阿旺阿尔马达再也要求法庭取消2月5日的审讯,以等待高庭对移交案件的申请,做出裁决。
阿旺在本月11日提出申请,要求将沙努西案件交给高庭审理,而申请文件的副本是在1月15日才交到控方手中。
他说,辨方是在研究了相关的文件后,才提出申请。
“如果申请获批,但却又未展延在地庭的审讯,那就要重新传召已传召的证人(在高庭供证),这会显得突兀。”
“这与文件的多寡无关,而是每一份文件在审讯所带来的影响,其中包括雪州苏丹的御词文件。这项申请并非是小事、琐碎,或基于薄弱的理由,而是触及刑事案申请中的公正原则。”
沙努西案件原定今日进行审讯,但法庭因沙努西到国外出差而批准审讯展期。其他审讯日分别是2月5、8、9、12、13、15、16、19和22日,以及3月11、15和18日。
在听取了双方的陈词后,地庭法官诺拉兹阿择定2月2日对申请作出裁决。
沙努西被指发表的煽动言论涉及委任雪州州务大臣和组建团结政府的课题。
沙努西所面对的两项控状指出,他于2023年7月11日晚上11时,在鹅唛县士拉央珍珠花园发表煽动言论,触犯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并可根据同法令第4(1)条文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