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消费者投诉浮罗交怡“姜黄炸鸡肉要价20令吉”事件,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已对该餐厅业者发出产品资讯验证通知(NPMB),业者须在两天工作日内证明食物价值或成本与价格相符。
吉打国贸局主任阿芬迪向马新社表示,该通知是根据2011年价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第21条文于15日发出,业者须在两天工作日内提交关于餐点准备的信息。
他说,该局在社交媒体看见消费者投诉后,执法人员已到浮罗交怡真浪海滩一家餐厅全面调查及与业者会面,发现店里的确有为顾客提供菜单,并有标明黄姜炸鸡的价格是20令吉。
然而,该局先向业者发出NPMB通知,并指示业者须证明食物的价值或成本与价格相符。
阿芬迪指出,1999年消费人保护法令赋予消费者在下单之前,先获取物品包括食品信息的权利,因此消费者在下单之前须先检查价格。
此前,一名顾客在浮罗交怡真浪海滩一家餐厅用餐时,点了一盘一人份姜黄炸鸡,因被收取20令吉,而在脸书发贴文表达不满。
对此,该餐厅的业者祖凡布斯达米(43岁)现身平反,他向《每日新闻》指女顾客点餐时已看到菜单上清楚列明姜黄炸鸡的价格,付款时却不出声,之后在社交媒体才散播负面看法,动机不明。
他说,事发时,本身不在餐厅,是员工告知他食物的照片和总计24令吉的收据在社交媒体上疯传后,才得知此事。
他怀疑该照片和收据并非由顾客传播,而是由另一人传播,比如熟练使用社交媒体的家人或朋友。
“该顾客的付款收据及食物照片的日期是周六,而传出的店家照片却在次日(周日)拍摄。”
他表示,该顾客是当地人,对方应该知道真浪海滩周围的食品价格比其他地区高一些,因为真浪海滩商店的租金高。
祖凡布斯达米也指出,20令吉的姜黄炸鸡份量适合两人吃,因为它使用160克鸡肉馅、蔬菜、胡萝卜、沙拉、长豆及荷兰洋葱。
“我曾尝试透过脸书聊天室联系顾客讨论及准备见面道歉,但对方回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