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援巴勒斯坦“包围”美国驻吉隆坡大使馆纠察行动主办方的15名人员,周五受警方传召到吉隆坡旺莎玛珠警区总部录供,但暂时只有13人现身。
“与巴勒斯坦同在”(SSP)秘书处其中一名发言人兼前峇都国会议员蔡添强表示,警方是依据程序传召他们,他们会配合警方调查。
但他强调,和平集会本身并没有触法,是受到《宪法》保障,因此若警方要进一步展开调查,他们会尽量配合。
他披露,警方是援引《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展开调查。
“我相信我们的集会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障。如果警方不认同,就交由他们去调查。”
根据了解,虽然周五(1月5日)警方共传召了15名集会主办方的代表录供,截稿前只有13人现身,2人没有出现,因为他们身在外州处理公务。
他们是于周五早上10时40分步入旺莎玛珠警区总部,并于半小时后出来,并在警局门前召开记者会。
除了蔡添强外,其他现身者包括前律师公会主席安美嘉、人民资深执行主任斯文、睦达(MUDA)总秘书阿米尔、马青署理总团长张佑铨、人权捍卫自由律师团(LFL)总监再益马烈等社运分子。
斯文指,警方其实已掌握足够的证据及资料,集会已圆满结束,警方无需再浪费时间及资源传召他们。
他强调,集会期间,警方派员在现场录影,因此他们有足够的证据,无需再传召人来录供。
“根本没有必要传召15人来录供,这是在浪费警方的时间、政府的资源及我们的时间。若有任何犯罪因素,传召一两人录供就好。”
安美嘉表示,集会本身是强调巴勒斯坦人民的痛苦,并呼吁即刻停火。
她促媒体不要停止报道巴勒斯坦发生的事,这笔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情更重要。
再益马烈则表示认同斯文的呼吁,警方没必要再传召其他人录供。“他们不是罪犯,为何么要像对待罪犯一样对待他们?”
他也谴责警方,录供期间,一些律师不被允许在场,律师们无法履行他们的职责,这是不恰当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