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案(1MDB)周五(1月5日)续审,控方告诉高庭,他们无法控制媒体如何报道此案。
主控官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是在纳吉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向法官拿督柯林投诉数家媒体的报道后,这么回应。
沙菲宜所引述的文章标题为“纳吉疑似收取6亿8100万美元在第13届全国大选买选票”,并指这些涉及其当事人的文章是偏颇和不公正的报道,因为在这笔6亿8100万美元之中,已归还6亿2000万美元。
“从来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这笔钱被用来影响第13届大选的选民。只有证据显示,这笔钱给了巫统的各支部和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举措。我们将对一些构成藐视的媒体采取行动。”
沙菲宜也不满第49名控方证人,也就是现年37岁的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在其书面证词中所做出的各种“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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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大人,案件的结果应该由承审法官定夺,而不是由诉讼中的证人决定。控方有责任从证人书面证词中,删除道听途说的内容。
“我会反对(诺艾达的书面证词),我当事人的权利已被侵害。”
他补充,辩方反对诺艾达所提出的结论。
阿末阿克兰指出,诺艾达只是引述一份在2015年向反贪会提出的报案书,其中指控源自一马公司的资金用在第13届全国大选买选票。
“因此,媒体的报道是依据诺艾达当庭所言,这名证人只是逐字引述一份正式的报案书,她过后也对它展开调查。因此,我们(控方)无法控制媒体报道些什么和如何报道。
“重要的是,她在庭上所说的一切最终将成为证据,她只是引述一份报案书,并当庭读出。”
他补充,反贪会受限于法律,不得透露报案者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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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林将律师的所有反对记录在案,过后要求证人接下去读出其证词。
现年70岁的纳吉纳吉在一马公司案中面对4项滥权收贿23亿令吉的控状,以及21项涉及相同金额的洗黑钱控状。
本案将于下周一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