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说明,明年起购买海外低价商品(LVG)征收10%销售税,旨在填补销售税漏洞,并且有助于提高本地产品的竞争力。
财政部今日(18日)发文告,针对明年1月1日落实的海外低价商品征收10%销售税政策,做出进一步说明。
文告表示,马来西亚的进口商、批发商或零售商在销售商品前,都会被征收销售税,然而为了简化通关和清关,全球范围内通常不会对低于最低征收值(De Minimis)的商品征税。
“因此,为了填补销售税漏洞,马来西亚决定对低于500令吉售价的商品征收10%销售税。”
财政部也表示,随着线上零售越来越普及,也导致海外网络卖家在无需支付销售税的情况下,以较低廉的价格售卖商品给本地消费者,对本地的零售企业产生不公平竞争。
“基于此,邻国已经采取类似措施来填补漏洞,像是新加坡已经于今年1月1日起对海外低价商品征税,而印尼则是从今年4月1日起推出这项政策。”
“至于马来西亚,则是在《2022年财政预算案》宣布对海外低价商品征销售税,并于2022年8月4日获得国会通过。”
财政部表示,若依照原本的计划,我国将于今年4月1日起对海外低价商品征销售税,但为了让业者和利益相关者了解这项政策,昌明大马政府决定推迟至2024年1月1日才落实。
“这是为了确保政策推行后能达到其目标,即解决零售企业和网络卖家之间的税收差异,从而为马来西亚的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该部补充,所谓”海外低价商品”泛指商品售价不超过500令吉,并通过海陆空方式进入马来西亚,但不包括香烟、烟草制品、烈酒、电子烟和用于吸烟的制剂,因这些商品已经受到关税局征收进口税、国内税及销售税。
“那些在网络及电商平台售卖低价商品,且12个月内带入马来西亚的低价商品销售额超过50万令吉者,必须向关税局登记。”
欲知海外低价商品征收销售税的详情,可浏览关税局网站或查阅常见问题解答(FAQ),网址是 mylvg.customs.gov.m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