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皇家关税局宣布,从明年1月1日起,购买海外低价商品(LVG)将征收10%销售税。
根据2022年财政预算案,原定在今年4月1日起对售卖低于500令吉商品征收10%销售税,但关税局在今年3月宣布无限期延后这新税制。
该局在11月6日发布关于低价商品销售税常见问题中提到,尽管低价商品销售税在今年1月1日生效,但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征税。
关税局对低价商品定义是不超过500令吉,并通过海陆空方式进入我国,但不包括香烟、烟草制品、烈酒、电子烟和用于吸烟的制剂。
那些在网站及买卖平台买卖低价商品且12个月内带入我国的低价商品销售额超过50万令吉者,必须向关税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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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关税局也于2023年11月3日在网站发布关于实施低价商品销售税的指南,欲知详情可游览网站 http://www.customs.gov.my/en/pages/main.aspx。
根据总检察署在12月8日发布的联邦政府宪报,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已在12月4日签署2022年销售税修正法令指定低价商品销售税征收及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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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使2022年销售税修正法令第 1(3)条文赋予的权力,部长指定在2024年1月1日为低价值商品征收销售税的生效日期。”
另外,价格超过500令吉的商品,原本就需要缴付5%至10%销售及服务税(SST)和0%至25%的进口税。
来源:马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