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GIB”百万投资诈骗案的3名董事,周三上午被押上双溪大年第一及第二地庭面对4项控状,若罪成每人将面对最高2亿令吉罚款及监禁。
三名被告先在第二地庭面对1项控状,之后再押往第一地庭面对3项控状。三名被告面对4项控状皆否认有罪,每名被告获准以3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同时交出国际护照,并从2024年1月1日开始,在每个月1日,前往加央的亚娄及亚罗士打的哥打士打县警察总部报到,直到案件审讯结束为止。
3名被告分别为泰裔男子苏查(57岁)、泰裔女子卡曼蒂(49岁),及莫哈末纳胡阿扎(41岁),第一及第二被告为夫妻关系。
控状指出,3名被告于2020年11月10日,介于早上11时47分至11时52分,在双溪大年Perdana Height,在没有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0条文(758法令)下“无牌收受订金”,向一名华裔女子(38岁)索取1万7000令吉,因此触犯了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37(1)条文,同时可以在第137(2)条文下被判罪,同时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在上述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不超过5000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年10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3名被告是在第二地庭面控,他们听闻控状后皆否认有罪,主控官祖法兹里向法庭建议每名被告分别以2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同时定时向警方报到并交出国际护照。
辩护律师乌米高宋向法官求情时指出,第一及第二被告为夫妇,育有3名子女,最小的孩子还在小学5年级,第三告则已经辞职,并与妻子育有分别13岁及18岁的子女,她要求法官阿兹曼允许被告以最低的保释外出。
法官阿兹曼批准三名被告,分别以1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候审,同时交出国际护照,并在每个月1日向警方报到,案展2024年1月16日过堂。
面对另外3控状
被告较后被押往第一地庭时,面对另外3项控状,第一控状指出,3名被告于2020年3月9日下午3时01分至3时04分之间,在双溪大年的Perdana Height,在没有执照下向一名华裔女子(38岁)收取1万1385令吉,因此触犯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37(1)条文,同时可以在第137(2)条文下被判罪,同时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第二控状指出,三名被告于2020年6月15日上午10时06分至10时09分之间,在上述同样的地点向同样的受害者索取6000令吉,因此,触犯了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37(1)条文,同时可以在第137(2)条文下被判罪,同时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第三控状指出,三名被告于2020年9月30日上午11时35分至11时44分之间,在上述同样的地点,向同样的一名受害者索取1万5000令吉,因此触犯了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37(1)条文,同时可以在第137(2)条文下被判罪,同时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3名被告听闻控状后皆否认有罪,主控官祖法兹里向法官建议3三名被告分别以3万令吉及2名担保人保释候审,同时交出国际护照及定时向警方报到,直到案件结束为止。
3名的被告律师乌米高宋求情时,要求法官允许三名被告以最低的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法官罗斯兰最终喻令三名被告分别以2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同时将国际护照交给法庭,并从2024年1月1日开始,每个月1日向亚娄及哥打士打警察总部报到,案展2024年1月16日过堂。
新闻背景
武吉阿曼警方商业刑事组,是于今年3月起,接获来自全国各地涉及400万令吉巨款的57宗“房地产投资”诈骗的投报后介入调查,逮捕三名来自一家名为Giganation GIB公司的高层。
全国商业罪案调查总监拿督斯里南利指出,报案者是从今年3月开始,参与该公司的投资计划,除了前两期拿到投资回酬之外,之后再也拿不到回酬,怀疑受骗后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