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骑士不满轿车车主换车道不打信号灯趋前质问,不料引起车主不满开车二次撞向对方。
槟城威北警区主任莫哈末阿斯里助理总监在文告中证实警方接获摩托车骑士投案,并将援引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及502条文(刑事恐吓)调查案件。
他说,有关事件是发生在威北打昔牛汝莪一油站,据初步的调查显示,轿车车主是不满摩托骑士对他的指责而开车撞向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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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法典427条文下,一旦罪成将被判监禁不超过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在502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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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也呼吁知情者联络邻近警局或调查此案警方的热线016-5989576。
据查,社交媒体在12月有8日传出长达27秒的视频,播放内容是一家油站前,时间大约是上午10时许,其中一名巫裔男子被另一名巫裔男子出言威胁,他也2次退车撞向摩托车骑士,随后驾驶宝腾威拉轿车离开现场,摩托车骑士则是右脚受伤,摩托车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