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怒捅电召车司机案”13岁嫌犯将于周日(3日)被押上双溪大年法庭,在企图抢劫罪名下面控。
瓜拉姆拉县警区主任再迪证实,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93(企图抢劫)条文,将嫌犯控上法庭。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7年监禁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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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在将相城某私立学校就读初中一的嫌犯周一下午在庆隆花园乘坐由华裔男子(65岁)驾驶的电召车后,疑向司机借50令吉不果后,拿出长25公分的小刀捅向司机胸部,所幸被司机身上的安全带挡着。
事发后,该司机捉住并咬向嫌犯的手夺下小刀后,嫌犯惊慌而逃。
瓜拉姆拉县警方接报后,当晚就将嫌犯逮捕,并将嫌犯押上双溪大年法庭申请延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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